山东:擅自开复工的,顶格处罚!这6种情况一律不许开复工!
2月8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
一、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强化层级管理、压实监管责任,从严落实“六个不许”规定要求,即:
1.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2.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3.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4.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5.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6.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主管部门要组织抽查督导,凡发现法定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未经复核验收、弄虚作假、擅自开复工的,实行顶格处罚,对复核批复机构及人员严肃问责。
二、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前,必须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检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突出重点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