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放大招 员工举报本单位事故隐患最高奖励50万!
为加强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
指南提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建主管部门”)举报房屋市政施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住建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现金奖励。
鼓励施工企业、项目一线从业人员举报身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企业、项目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附原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