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塔区2016年新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农建发[2016]7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宝塔区2016年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宝塔区2016年新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宝塔区2016年新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116号)文件进行本项目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南泥湾灌区三干渠、五干渠渠首、干支渠道、渠系建筑物恢复改造。工程涉及麻洞川、临镇2个乡镇,恢复灌溉面积0.61万亩,受益人口0.53万人。共改建渠首取水枢纽2座(其中胜利三干渠渠首取水枢纽1座、五干渠渠首取水枢纽1座),包括改建溢流坝2座,新建冲沙闸2座、改建进水闸2座、新建沉沙条渠2座,放水闸。改建退水闸2座及上下游护坡等。改造及新建渠道22.38km,渠系建筑物126座。其中干支渠道清淤加固4.05Km、重建5.40Km、新建浆砌石渠道2.97km、加固改造斗渠9.95km;新建及改造的渠系建筑物包括渡槽11座、人行桥18座、排洪桥3座、涵洞7处、倒虹2座、跌水3座、分水闸2座、退水闸3座、斗门77座。
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该工程划为1个监理标项和2个施工标项。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Ⅰ标项建设内容:南泥湾灌区三干渠渠首枢纽、三干渠、三干一支渠(0+000~1+250段)渠道加固改造及相应渠系建筑物恢复改造。包括改建胜利三干渠渠首取水枢纽一座,包括改建溢流坝1座、新建冲沙闸1座、改建进水闸1座、新建沉沙条渠及放水闸1座、改建退水闸及上下游护坡等。改造及新建渠道10.19Km,渠系建筑物47座。其中干支渠道清淤加固1.0Km、重建3.17Km、新建浆砌石渠道0.81Km、加固改造斗渠5.21Km;新建及改造的渠系建筑物包括渡槽4座、人行桥5座、排洪桥1座、涵洞1处、倒虹1座、跌水1座、退水闸1座、斗门33座。施工Ⅱ标项建设内容为:南泥湾灌区五干渠渠首枢纽、三干一支渠(1+250~2+428段)渠道、三干二支渠、五干渠渠道加固改造及相应渠系建筑物恢复改造。包括改建胜利五干渠渠道首取水枢纽一座,包括改建溢流坝1座、新建冲沙闸1座、改建进水闸1座、新建沉沙条渠1座、放水闸1座、改建退水闸及上下游护坡等。改造及新建渠道12.19Km,渠系建筑物79座。其中干支渠道清淤加固3.04Km、重建2.23Km、新建浆砌石渠道2.16Km、加固改造斗渠4.74Km;新建及改造的渠系建筑物包括渡槽7座、人行桥13座、排洪桥2座、涵洞6处、倒虹1座、跌水2座、分水闸2座、退水闸2座、斗门44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投标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