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加强
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疾控主管部门,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委、疾控主管部门,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疾控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系统加强城市供水工作,推动城市供水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
二、推进供水设施改造
(一)升级改造水厂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