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造价主要是指对市政管网与工商业用户及居民用户的投入。近年来,我国每年在这三者投入的工程造价比约为43%∶4%∶53%。可以看出在这三方面中,居民用户工程是投入最大的。因此,为了减少工程的造价,就有必要对如何降低燃气工程造价做特定的课题研究,并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重新的方案优化设计。
我国燃气设计造价概述
燃气工程造价既包括建设燃气工程的投资费用,还包括建设燃气工程的价格。而燃气工程安装的成本控制在整个燃气工程建设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项燃气工程是否能够成功地实现成本控制,能否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既有微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宏观层面的因素。所以说燃气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全过程和多方位的。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燃气安装大都是采用预收工程款的方法,在工程完工最终验收合格之后再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确认收入的同时按照实际的支出金额来结算安装商务成本。长期以来,造成了我国普遍忽视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就控制造价,造成了严重的“三超”现象(超概算估算,超预算概算,超结算预算)。因此,要想有效地提高燃气工程的造价控制,就必须对燃气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进行严格的造价控制,这对提高设计的质量,加强施工管理,提升建设投资的资金效益,进而降低工程的成本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控制燃气设计造价的措施
要想有效地控制燃气工程造价,就必须把经济与技术实行有机的结合,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大力实行限额设计、控制设计变更、加强对设计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引入竞争体系、对传统的设计收费方式进行革新、选用性价比高的材料和设备等方面不断地进行探索与研究。
加强限额设计的实施
在对燃气工程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地运用工程价值原理,将设计核定阶段的投资量与工程量先进行分解,由各个相关专业以尊重科学与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所制定的方案进行科学的决策,然后再分摊到各个具体的单位工程,最后演化为各个部分的工程项目。要对工程的设计标准、规模和原则的科学界定及相关预算进行科学而又合理的取定。利用严格的分层限额设计,将投资控制和管理实现有机的结合,进而有效预防“三超”现象的发生,最终实现对这个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转变政府职能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还不长,许多法律法规还处于摸索和完善阶段,政府的职能转换也逐步实现,但是这些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国政府的相关单位目前对工程设计造价的控制监管意识比较薄弱,经常是确定了施工单位之后,在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才由相关的单位对施工造价进行简单的审查,单纯地认为工程造价控制是施工方自己的事情,而对工程的造价缺乏监管意识。这种简单的审查不仅无谓地消耗了相关政府部门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也导致审查工作没有达到一定的广度与深度,对造假控制的实现并没有实质上的帮助。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转变职能,加强监管,实行“职能部门——业务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的模式管理,可利用“业务咨询单位”丰富的专业知识,达到满意的设计审查目的,这样工程投资控制和监督才能达到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