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活动。
摘要如下:
一、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新建项目应当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服务内容原则上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五项咨询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可自行选择:
(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且不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小型建设项目;
(二)小型维修、加固、改造、二次装修、应急工程项目等。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工作鼓励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
三、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类别、工程规模、委托内容、服务需求等依法合理设立投标人资质、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资信业绩、服务团队、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设计方案、投标报价等。
五、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六、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