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导下,全过程工程咨询开始有了发展的依据,并逐步向整个工程建设领域中推进和展开。
按照文件要求,政府对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做出了如下的具体部署:“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1、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建立在工程建设全周期之上
1.1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
“全过程工程咨询”自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中特别提出之后,社会对它的理解和解释各具特色,参照网络上的各种定义和描述,选取如下这段话给“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定义,对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来说,显得有点似曾相识的亲近感。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从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提供专业化咨询和服务的活动。具体包括为建设方提供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的全过程集约化咨询服务。
也就是说,全过程工程咨询,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投融资)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管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监理、竣工验收及运营后的项目评估等各个阶段的咨询(管理)服务。
1.2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作内涵
正如国办发[2017]19号文中所明确的这样:“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是综合了工程建设全周期内非生产性劳动成果的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