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定义及特点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并在国际工程建设市场迅速发展和成熟,目前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按照参与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工作,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这是最典型的总承包模式。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服务。
3、“设计+采购”总承包(EP):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和采购工作,还可能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或负责施工管理。工程施工由其他承包商承包。
4、“施工总承包”(GC):承包商主要负责施工和安装,不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
5、“交钥匙”工程总承包(Turnkey):是EPC工程总承包的延伸,向前可延伸至可行性研究,向后可延伸到开车操作。
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几个模式相比,EPC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EPC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项目最终的结算价为合同总价加上可能调整的价格。一般情况下,业主允许承包商因费用变化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况很少,只有在业主改变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等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调整。所以EPC模式对承包商的报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合理控制总价合同的风险,EPC模式一般用于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明确的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