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那曲地区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聂发改基建【2017】39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ZB-NQ-201794。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聂荣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聂荣县查当乡波青村卡庆卡多种经营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聂荣县查当乡境内
实施时间:150日历天
工程规模:新建扶贫商品房1200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援藏资金及贷款,资金已落实
其他:本项目已按“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新建扶贫商品房1200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