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梅林镇船场溪(梅林镇区-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河道岸线规划和蓝线划定经南靖县水利局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靖县水利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梅林镇
2.2项目规模:①南靖县梅林镇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长度约15km;②岸线规划及蓝图划定河道长15公里,本次勘察(测)设计招标固定价¥63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设计范围为①南靖县梅林镇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及完工验收期间的其它服务和配合工作。②船场溪(梅林镇区-奎洋上洋村)河道岸线规划、蓝线划定,工作包括:基础资料收集、社会经济调查、1:2000河道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水文分析计算、河道岸线规划、蓝线划定、规划图绘制、规划报告书编写及其他有关的服务和配合工作。
2.4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5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进行工程勘察、测量;
(2)合同签定后45日历天完成梅林镇 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河道岸线规划、蓝线划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梅林镇 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设计(送审稿);
(3)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修编(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