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勉县县城旧垃圾场无害化治理工程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汉发改规划(2015)6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勉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施工、监理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勉县勉阳镇高潮村,对勉县旧垃圾场堆放垃圾进行转运处置及旧垃圾场修复,处置垃圾总容量约17.63万吨;置换新土回填量4.87万m3,覆盖营养土8500m3,旧址植被恢复面积28336.2㎡,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污水收集池、防飞散网、临时作业道路、环境监测等设备。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招标标段。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在建工程。
3.2本项目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无在建工程。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