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JYRCDJ201719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五星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已由灵台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台县财政局、灵台县农牧局、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灵农改办﹝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及群众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蒲窝镇五星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五星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灵台县蒲窝镇五星村,硬化土坡洼社钭坪社谢塬社道路1条长1公里,路面宽3.5米,硬化路面厚18厘米,铺设砂垫层,整修路肩水沟。修建垃圾仓2个,改造文化宣传墙0.7公里。
3.项目概算:53.50万元。(其中奖补资金40万元,筹资1.10万元,折劳筹资12.4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总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