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16年邵寨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灵台县财政局以灵财通字 [2016]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16年邵寨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邵寨镇院内,维修改造机关图书室1间20平方米, 维修改造机关小澡堂2间36平方米,铺贴地板砖、卫生瓷120平方米,新建地沟26米,安装排污管道200米,进水管道150米,维修改造机关小娱乐室3间54平方米,新建篮球场1处450平方米。政府采购购置书柜5个,读书桌2张,椅子10把;购置太阳能热水器6台,淋浴喷头8个,更衣柜4套,梳妆台2张;购置麻将桌2套,象棋桌2张;购置乒乓球桌2套,室内跑步机1台,室内健身器材6件(套)。
3.项目概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6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
6.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1月15日,总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Ⅰ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