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市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2018】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鹿泉区市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鹿泉区北斗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相关资料范围内所有内容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工期:21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