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版工程监理招标标准文件中合同条款设置,个人觉得很重要,因此与大家分享。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标准文本的规定
第十五条第四款“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2、九部委招标文件规定
《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号)规定: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的内容
《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3、监理招标的标准文件中合同条款特殊规定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