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珠路(乌石路西侧至漳华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芗发改审[2017]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金峰经济开发区(详见规划红线图);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1794.75万元,其中工程预算总价为412925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归档、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费费率为:2.31%。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结算总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保修期(贰年)的监理费已包含在实施监理服务收费中,不再计取。监理服务费费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的监理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即施工前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费和上述风险费用不另行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