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设计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靖宇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吉财债指{2017}1414号)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设计。
2.2招标范围:靖宇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设计。
2.3建设地点:靖宇县。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
3.2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设计经验: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且近三年从事过类似项目设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