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简称“监理通知单”)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后,用通知单这一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5.4.11条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在条文说明中规定:“在工程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承包单位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B1表(即《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B1表予以确认”。
由于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思想认识和经验上的不同,目前在签发监理通知单方面往往出现不统一和很多不规范的地方。
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就编发监理通知单存在问题及如何规范提出建议。
监理通知单的意义与作用
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向承包单位签发的指令性文件。
目的是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等)能得到及时纠正。
监理通知单具有强制性、针对性、严肃性的特点。监理通知单一旦签发,承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并按时回复。
善于运用和签发监理通知单是监理有所作为的体现。它能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促进工程建设的有效进行,有效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