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靖边县张家畔镇清华路居民生活巷道改造工程
二、招标人:靖边县张家畔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靖边县张家畔镇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清华路居民生活巷道改造长597米,宽10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给水管网长605米,排水管网长607米,审定工程造价2328741.15元(具体工程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工期为9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二项,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一项。注: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人员要求:到场购买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