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我公司代理的剑河温泉小镇核心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现更正如下:
原文第二章申请人须知9.2.1项“资格预审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9时30分前(投标申请人应在入账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保证金转入虚拟子账户内,凡截止时间后到账的视为误入款)。”现更正为“资格预审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14时30分前(投标申请人应在入账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保证金转入虚拟子账户内,凡截止时间后到账的视为误入款)。”
请各投标单位按此通知进行招投标工作,特此通知。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剑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