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建司局函质〔2020〕7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20〕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安排,决定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等从事工程质量监管人员。每个地区参加培训人数2人,具体人员由各地自定。
二、培训内容
解读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关于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通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质量部分);介绍混凝土质量现状、问题及对策,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情况及典型案例。
三、培训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25日培训,9月23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