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和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实施!
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相关部门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科学有效做好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和具体项目。目前44个专项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陆续印发实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力有序推动“十四五”专项规划实施。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处于爬坡过坎的关口。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持不搞“大水漫灌”,有针对性扩大最终消费和有效投资,这对顶住经济新的下行压力、确保一季度和上半年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和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实施。围绕粮食能源安全、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交通物流和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城市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建设,建立协调机制,做好融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列入规划、条件具备的项目要简化相关手续,特别是前期已论证多年的重大水利项目要推动抓紧实施,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使部分暂时没能就业的农民工有活干、有收入。指导新开工项目投资下降的地方加强工作,扭转投资不振状况。
二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尽快将去年四季度发行的1.2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落到具体项目。抓紧发行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安排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力争在一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三要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承诺制、区域评估等创新举措。研究出台盘活存量资产的政策措施。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进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面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星际探测、北斗产业化等重大工程,推进重大科研设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送电输气、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健全项目谋划、储备、推进机制,加大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快投资项目落地见效。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