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各地标讯 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土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陕西)

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土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陕西)

2017年05月19日15:17 

1、招标条件:
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土建工程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汉发改规划【2017】2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勉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施工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勉县金泉镇墓下村,主要新建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一座,主要配置安装日处理20吨小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一套,新建配套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564m2、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200m2、地磅、停车场、进厂道路80m及防护区绿化等,投资额约400万元。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招标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建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3施工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含《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5.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15时,递交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0916-2968918、15091619770
招标人:勉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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