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河县庄禾集镇司家坪村司家坪社至对康村南窑社道路水泥硬化工程(以下称“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广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省交通厅车购税补助及县自筹。本项目以临州公处发【2016】36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河县庄禾集镇司家坪村司家坪社至对康村南窑社道路水泥硬化工程,由一条主线和三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起点位于对庄路,终点止于三庄社,路线长2公里;支线1、支线2、支线3均为社户道路,分别长1.3公里,0.8公里,0.4公里。全线采用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10Km/h。
2.2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 2016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9月12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设计图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近3年中投标人累计完成过至少30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合同总价超过5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