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刘房子镇洪喜河村、南崴子镇大兴村土地增减挂钩市试点项目消防配套工程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13)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公主岭市刘房子镇洪喜河村、南崴子镇大兴村土地增减挂钩市试点项目消防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公主岭市刘房子镇洪喜河村、南崴子镇大兴村土地增减挂钩市试点项目消防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公主岭市。
2.5计划工期为:开工日期2017年12月05日,竣工日期2018年05月01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总投资:约94.305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