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
1、推行施工过程工程结算和全过程工程造价监控制度。
2、推行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制。
3、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试点。
针对建筑市场提出:
引导骨干建筑企业向铁路、轨道交通、公路、市政、水利及“一带一路”重点投资领域拓展,主动接轨国际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
推动国有重点企业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促进民营企业做优做精专业承包企业。
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行工程质量保险、担保制度,将保险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把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