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凤县新建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三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为:“(1)监理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企业资质,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省级(含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2)监理单位报名时携带公司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及配备各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1)监理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企业资质,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省级(含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2)监理单位报名时携带公司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及配备各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