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太平村水泥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办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太平村水泥路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
2.4计划工期为:开工日期2018年10月3日;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员工,以项目经理证上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