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Y-201808QT-187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二堰街办火车站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购买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十政办电(2017)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二堰街办火车站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购买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二堰街办火车站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购买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二堰街办火车站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需拆迁居民500余户,各类房屋面积约50000平方米,项目预算约500万元。主要包括:①居民意愿入户调查;②房屋评估;③社会风险评估;④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⑤房屋拆除;⑥拆迁范围内平整场地;⑦不可预见事项的化解等;⑧测绘;⑨审计等全流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房屋征收或房屋(房地产)拆迁(动迁)等服务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3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