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邓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由三标段投标人2015年6月以来承接过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类似共用建筑(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监理项目(人防工程),提供业绩不少于一份(提供监理合同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三标段投标人2015年6月以来承接过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类似共用建筑(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监理项目,提供业绩不少于一份(提供监理合同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招标公告中三、业绩要求:
由二标段在最近3年内(201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完成过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共用建筑(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现变更为:二标段在最近3年内(201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施工图设计合同为准),完成过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共用建筑(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招标公告中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由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2日08:00至2018年6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6日08:00至2018年7月2日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