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已由丹发改【2017】5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授权丹江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为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编号:本项目编号为:DJKZB2017057。
2.3项目概况: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位于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汉江大道和武当大道交叉口处以东滨江区域。项目用地面积为34462.52m2(51.69亩),总建筑面积为31200m2。项目包括体育中心和文化中心两大功能区:其中体育中心功能区建设体育馆5000m2(包括篮球馆3500m2和羽毛球、乒乓球馆1500m2);文化中心功能区建设剧场8800m2(包括大剧场4500m2、小剧场2100m2、入口大厅1200m2及剧场辅助办公用房1000m2)、图书馆4500m2、文化馆2500m2、活动中心3800m2(包括内馆800m2、综合馆1200m2、工人文化宫1800m2)、设备间2400m2、共享中庭(兼规划展示)1400m2、其他辅助设施用房2800m2,并配套建设室外景观工程、供电、给排水、道路、停车位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金额约为46397.71万元。
2.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2.5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整体采取PPP的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项目所在地注册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0%。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中剧场、体育馆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图书馆、文化馆、活动中心的投资、建设和维护。
4.供应商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