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萩芦镇洪南村三格式化粪池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
2)工程建设规模:约49.5万元;
3)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邀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