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赤城县发展改革局以赤审批建设招核字第【2018】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惠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整合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赤城县惠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赤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配套工程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赤城县34个贫困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质,无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05至2018-06-11,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