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酉阳县农村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已由酉阳发改农〔2016〕1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2018年酉阳县农村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的全部管材及管件部分,工程量根据工程实施时实际需要确定。
2.2计划供货期:12个月,供货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将每批材料运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3招标范围:2018年酉阳县农村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集镇水厂建设所需DN50-315型PE输供水管材及管件,供货金额约1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管材及管件供应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DN50-315规格型号的PE管材及管件,符合国家GB/T13663-2000、GB/T13663.2-2005标准,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